close
(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日電)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,未來臨時停車,或是停車時,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,將處汽車駕駛人最高新台幣3600元的罰鍰。 提案的立委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指出,近3年因汽車駕駛或乘客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,每年平均發生3581件,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及防範該違規行為,並使警察機關執法有明確參據,因此提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6之1條條文修正案。 而此案也在今天的立法院中三讀通過,增訂未來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,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,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,3600元以下的罰鍰。條文也明定,計程車司機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,乘客仍未照規定開、關門,因而肇事,處罰該乘客。 也是提案之一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,此增列條文主要是增加原本沒有的行政罰,不以受傷為要件,只要肇事就達到處罰的條件,以提高駕駛或者乘客的警覺程度,如果造成人員受傷或者死亡,還是有該負的賠償跟刑事責任。1051101
2DED8165C21F07ED
- momo購物好吃零食必買2016推薦【康健生機】皇家乳酪絲(100g-包)
- 去日本東京必買零食 momo購物好吃零食分享文【卡滋爆米花】SUPER MIX超萌混搭新搭檔(彩虹爆米花+鹹起士)
- 小額信貸利率低 缺錢該找誰借?
- momo購物天母嚴選買衣試穿分享【LIYO理優】上衣蕾絲簍空上衣625075
- 超值零食分享文開箱【旺旺】旺旺 岩塚仙貝經濟包(350g-包)@E@
2DED8165C21F07ED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